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7-10-16 06:44:00

根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中心设立17个业务股室室,负责不动产各项业务的受理以及中心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向中心主任汇报、请示工作;

2.负责协调各科室事务性工作;

3.负责各种材料、文件的领取及报送;

4.负责报刊杂志收发、信息传递(电话、电文)、收文发文的登记、会议组织及接待服务等工作;

5.负责中心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保障;办公区的日常管理。


窗口办工作职责:

1.负责窗口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全程监督与协调管理;

2.负责窗口审批服务中执行法规、政策与主管部门和中心管理人员的工作协调与衔接;

3.根据授权,对本窗口各类审批服务工作负全责。协调、衔接、处理窗口服务工作中与中心业务网络科、友邻部门各业务窗口的联系;

4.根据中心的管理工作要求,负责本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学习、政治学习,思想作风建设和执行规章制度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5.定期总结和分析窗口服务工作情况,提出改革和改进服务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开拓创新窗口服务,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6.积极主动参与中心的管理工作,完成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法制室工作职责

一、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二、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解封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外);

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答复,证据提交和应诉工作;


不动产监察队工作职责

一、查处全市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行为。

二、查处房地产中介企业未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进行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

三、监督管理外市(县)评估机构未在本市备案,进行评估作业行为。

四、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权籍调查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不动产登记设计的实地查勘、权籍调查、测绘工作。

二、负责权籍调查和测绘数据更新与入库工作。

三、负责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备案工作。


信访办工作职责

一、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

三、向相关单位转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四、办理上级机关和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领导处理重大及涉及多部门的信访问题。

五、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抵押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存量房及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预告等房地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房地产抵押市场的依法、有序进行;

二、负责不动产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等业务的初审、复审、终审等工作,做好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

三、在抵押登记规定期限内办结抵押登记手续。保证抵押登记的合法、公正、有效;

四、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发管理股工作职责

一、为新购商品房客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二、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三、办理各个小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档案室职责

     一、负责不动产权档案的收档、立卷、整理、归档、查阅、统计、保管、保护。

     二、负责他项权利档案的收档、立卷、整理、归档、查阅、统计及抵押解除后不动产权证的退换工作。

     三、负责全市不动产权电子档案的补录工作及电子档案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负责不动产权档案和他项权资料的保管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监管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范围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和使用工作

二、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维修基金收缴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维修基金使用


发证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范围内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遗失补正业务的受理、初审、审核、登薄、缮证以及发证工作

二、负责其他科室转交的不动产登记登薄、缮证工作

三、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工作。
二、负责本市籍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询、上报工作。
三、负责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工作

四、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易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城市不动产交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保障不动产转移登记市场的依法有序进行;

2.负责不动产转移登记,离婚析产,法院裁决及赠与等业务的初审、复审、审核等工作,做好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

3.在转移登记规定期限内办结转移登记手续,保证转移登记的合法、公正、有效;

4.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租赁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区门面房不动产租赁管理宣传工作

二、办理市区门面房不动产登记备案工作

三、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负责与其他行政服务单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镇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范围内乡镇集体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范围内乡镇集体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和报批工。作。

三、负责涉及到乡镇集体不动产登记的其他工作。

四、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