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实地权籍调查,王超的土地位于环城路南,该宗地占地长7.5米;宽14米,面积105平方米,四邻为:东:刘崇勋;西:张月梅;南:路;北:路。该宗土地使用权人为王超。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期满后我单位将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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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