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韩阳阳于2025年02月7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韩维坤位于市区水寨办事处金色华府5幢2单元601东房屋继承转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在继承人韩阳阳名下。
不动产权证号00011971,被继承人韩维坤,继承人韩阳阳,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动产单元号411681002207GB00001F00050034市区水寨办事处金色华府5幢2单元601东房屋继承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