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刘艳梅)

发布时间:2024-06-14 11:20:00

继承人刘艳梅与2024年6月14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张建辉位于御景湾0013幢1单元701房屋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在继承人赵泽铭名下.不动产权证号2017000404,被继承人张建辉,继承人刘艳梅,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动产单元号411681001211GB00001F00130037不动产坐落项城市景和社区御景湾房屋继承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