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16 15:33:00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网上申请、预约办理

网站申请地址:http://bs.xcbdc.gov.cn

办理时间:9:00—12:00,13:00—17:00,周末无休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2)委托书(原件);(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

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主债权合同(原件);(3)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含有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登簿、缮证(内部流程)→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办理窗口

9号、10号、11号、12

(四)办理时限

受理完成后1小时办结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预购商品房转现房后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

(一)申请材料

1.郑州市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2)委托书(原件);(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

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5.预告抵押证明(预告抵押登记证明遗失的,需在报纸或门户网站刊发遗失声明)。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登簿、缮证(内部流程)→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三)办理窗口

1号、2号、3号、4

(四)办理时限

上午受理的业务,下午办结;下午受理的业务,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办结。

(五)收费标准

转移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

抵押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和在建建(构)筑物抵押权转建(构)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合并办理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比对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

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原件);(4)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原件);(5)公安部门出具的项目地址及房屋地址门牌证明(原件);(6)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房屋、土地)测量报告(原件);(7)权属来源材料: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抵押房屋清册(原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登簿、缮证(内部流程)→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三)办理窗口

9号、10号、11号、12

(四)办理时限

上午受理的业务,下午办结;下午受理的业务,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办结。

(五)收费标准

转移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

抵押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

 

四、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

(一)申请材料

1.郑州市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2)委托书(原件);(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

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3)主债权合同(原件);(4)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含有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

4.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登簿、缮证(内部流程)→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三)办理窗口

1号、2号、3号、4

(四)办理时限

上午受理的业务,下午办结;下午受理的业务,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办结。

(五)收费标准

转移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

抵押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

 

五、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2)委托书(原件);(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

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比对原件);(2)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转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比对原件);(3)变更协议(原件);(4)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登簿、缮证(内部流程)→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办理窗口

9号、10号、11号、12

(四)办理时限

上午11时后受理的业务,下午14时后办结;下午16时后受理的业务,采取延时服务,确保当天办结。

(五)收费标准

抵押登记: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