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个人住房查询证明网上申请指南(第一版)

发布时间:2023-05-18 21:04:06

        为方便广大群众快速申请办理住房查询证明,我中心联合技术单位共同研发了不动产登记智能查询系统,您可以通过本系统查询您本人及您家庭成员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原房地产管理处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信息,为了更方便您使用本系统,我们精心制作了针对本系统的使用说明,为确保信息安全,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后需人工审核后出具住房查询证明,严禁申请人通过本系统提供虚假材料、违法查询非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以外的他人住房信息和非法入侵破坏攻击系统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一、查询对象和查询范围

 

查询对象:本系统可以申请查询申请人本人及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住房查询证明。

 

解释:申请人是指您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指您本人、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或年满18周岁但需要与父母开具同一住房查询证明的子女。

 

查询范围:项城市城区内不动产登记信息(含预告登记)和原房地产管理处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信息。

 

注意:为保障个人信息和系统安全,本系统目前仅可在微信平台下使用。

 

二、网上申请住房查询证明需准备的材料

 

1、查询申请人本人名下住房信息: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2、查询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信息:

 

注意:本文中所涉及的子女,是指未满18周岁或虽年满18周岁但需要与父母一起出具查询证明的。

 

以家庭为单位的住房证明查询,为方便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家庭成员关系并快速出具查询结果,建议您准备如下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在同一户口薄的,请您准备好户口薄;

2)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薄且子女在夫妻其中一方户口薄下的,请您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子女所在一方的户口薄。

以上材料主要用于您网上申请住房查询时实名认证、证明夫妻关系、子女关系等,需要您拍照上传。

如需在不动产窗口领取纸质证明,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无需再次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省略)。

 

三、查询结果领取方式

 

收到查询申请后,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查询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住房查询证明:

(1)进入本系统点击“查看进度”,自行下载加盖电子章的住房查询信息证明(建议使用安卓或鸿蒙系统的手机);

(2)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放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打印机自行打印;

(3)通过查询窗口工作人员打印住房查询证明;

(4)通过免费快递的方式送达住房查询证明;

 

四、系统使用说明

 

1、注册和实名认证

 

为方便申请人申请和查询结果,本系统已集成微信公众号,如您未关注“项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您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项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并关注,也可以通过扫描不动产登记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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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项城不动产”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右下角“住房证明”,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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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点击“住房证明”后,进入“住房查询证明使用说明”页面,浏览至最后点击“开始申请”,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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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点击“开始申请”按钮后,进入用户注册登录页,点击右侧“注册”按钮,填写您本人相关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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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上图中设置口令是设置您的登录密码,如图形码看不清可点击图形码图片刷新,本系统凡是有本图形码的均可以这样操作。

 

以上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会跳转至登录页,输入注册时的手机号、图形码和获取的验证码后点击“手机登录”,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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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第一次注册,需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会跳转至实名认证页面,拍摄您本人身份证正面(带人像的那一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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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点击所标区域的“照相机”图标,拍摄您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系统会自动核验注册信息和身份信息是否正确,如核验一致,则开启人脸识别认证。找到下图中“请拍摄个人正面图像”一栏中下方的“照相机”图标,请将手机摄像头切换至前置摄像头,拍摄您的人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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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拍摄完成后会进行人证识别,识别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查询申请页面,即可申请住房证明查询。

 

2、登录和查询申请

 

用户实名认证成功以后,登录系统后会进入查询系统首页,点击右下“开始申请查询”按钮,开启申请查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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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为方便您便捷登录,您可以在上图中所标区域中的“绑定微信”,进行微信和账号绑定,绑定成功后,下次登录只需点击用户登录页面下方的微信登录图标即可快速登录。

 

如上图,点击“开始申请查询”后,进入申请人信息登记页,录入用途和领取方式(用途可以自行录入,也可以点击“预设”选择用途,领取方式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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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增加查询对象页。首先要先拍摄自己的身份证明,点击下图所标红区域的“补充”图标,根据提示拍摄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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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仅查询您本人的住房信息,只需上传您本人的身份证人像面即可。

 

如果您查询的是您和您家庭成员的信息,请尽量提供能证明是亲属关系的材料,例如:

 

(1)夫妻双方及子女都在同一户口薄上,请拍摄您的户口薄页。

(2)夫妻双方未生育子女,且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请拍摄您的身份证人像面。

(3)夫妻双方及子女不在同一户口薄,子女户口不在您户口薄上在您配偶户口薄上的,请拍摄您的身份证人像面,子女户口在您户口薄上的,请拍摄您户口薄那一页。

(4)如果您本人是子女且未年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但需与父母一起开具住房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含父母,请拍摄您户口薄那一页。

 

可阅读本文最后的《五、查询拍照上传证明材料建议》。

 

如下图,进入您本人拍摄关系证明页面后,找到下方“照相机”图标拍摄身份证明,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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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标区域,左侧图片是拍摄前的图标,右侧图片是拍照成功显示的信息,拍照完成后,点击“关闭”按钮,返回增加查询对象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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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标区域显示的为蓝底白字的时,说明本人的身份证明拍摄完毕,此时,如果您只查询您本人的住房信息,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查询啦。

 

如果您需要查询的是您和您家庭成员的住房信息,需要点击上图所标区域中的“”字红色区域按钮添加查询对象,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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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录入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选择关系,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拍摄身份证明页面。

 

拍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需特别注意如下建议:

 

(1)夫妻双方及子女都在同一户口薄上的,请拍摄该家庭成员户口薄那一页。

(2)夫妻双方未生育子女,且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请拍摄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正面。

(3)夫妻双方及子女不在同一户口薄,添加的该家庭成员为配偶且子女户口在该家庭成员户口薄上的,请拍摄该家庭成员户口薄那一页;添加的该家庭成员为配偶且子女户口不在该家庭成员户口薄上的,请拍摄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正面。具体可阅读本文最后的《五、查询拍照上传证明材料建议》拍照结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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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添加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拍照完成后,点击上图“关闭”按钮,返回添加家庭成员页面,可继续点击“”按钮增加家庭成员,具体方式同上。所有家庭成员添加完成后,可以查看和修改所添加的成员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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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核对本人和家庭成员信息以及拍摄的身份证明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拍照页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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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本页面主要是针对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明及其他能证明所查询的对象与您是亲属关系。目前,本页面最多可拍摄5张证明材料。

 

下列情况需要在此页面拍摄关系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未生育子女,且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建议在此处拍摄婚姻证明;

(2)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户口在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薄上的,建议在此处拍摄婚姻证明。

(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与查询对象为父母、子女亲属关系的材料。

补充拍照完成且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知悉-不动产查询须知”进入查看,确认后返回,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查询页面,点击“提交查询”完成本次查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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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右侧,点击“确认”按钮后,进入查询系统首页,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也可以通过查询首页“查看进度”按钮查看审核结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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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左“查看进度”按钮可以查看当前办理进度,上图右是进入查询进度后的页面,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上图右的页面也会发生变化,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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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如查询的信息出现“权利表单已公布”,说明查询结果已出具,可以点击“PDF”图标下载加盖查询章的电子版住房查询证明,如需纸质证明,可以通过窗口工作人员打印、自助机自助打印和快递方式邮寄。

 

3、电子证明下载

 

如果您需要下载电子证明,点击上图“PDF”图标,会弹出提示“即将离开微信,在浏览器打开”,根据弹窗提示,选择您熟悉的浏览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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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通过浏览器打开后即可下载电子证明,电子证明加盖有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专用章。

 

五、查询拍照上传证明材料建议

 

以下建议主要是针对以家庭为单位的查询,为了能方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您和查询对象是亲属关系。

 

1、申请人申请本人住房查询证明

 

申请人:拍摄身份证人像面(原件)

补充材料:无

 

2、申请人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查询时,申请人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时,共分下列情况:

 

A.我和配偶在同一户口薄,无子女;B.我和配偶不在同一户口薄,无子女;C.我和配偶及子女在同一户口薄;D:我独立户口,配偶和子女在同一户口薄。E.我和子女在同一户口薄,配偶独立户口薄。F.我和配偶在同一户口薄,子女独立户口薄。G.我、配偶、子女都不在一个户口薄

 

下面是我们根据不同情况给您的建议

解释:

我:是指申请人您本人

申请人:是指您本人申请时建议拍摄上传的证明材料

配偶、子女:是指您添加家庭成员中的配偶或子女时建议拍摄上传的证明材料

A.我和配偶在同一户口薄,无子女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配偶: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额外上传:无

B.我和配偶不在同一户口薄,无子女

申请人:拍摄身份证人像面(原件)

配偶:拍摄身份证人像面(原件)

额外上传:婚姻证明(原件)

C.我和配偶及子女在同一户口薄上。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配偶: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子女: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额外上传:无

D.我独立户口,配偶和子女在同一户口薄上。

申请人:拍摄身份证人像面(原件)

配偶:拍摄配偶户口薄页(原件)

子女:拍摄子女户口薄页(原件)

额外上传:婚姻证明(原件)

E.我和子女在同一户口薄,配偶独立户口薄。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子女: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配偶:拍摄身份证人像面(原件)

额外上传:婚姻证明等能证明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F.我和配偶在同一户口薄,子女独立户口薄。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原件)

配偶:拍摄户口薄页

子女:拍摄身份证,如无拍摄户口薄页

额外上传:能证明与子女是亲属关系的证明

G.我、配偶、子女都不在一个户口薄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

配偶:拍摄户口薄页

子女:拍摄身份证,如无拍摄户口薄页

额外上传:婚姻证明和能证明是夫妻关系、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3、申请人子女时,需查询您和父母的住房信息时

A.我和父母在同一户口薄。B.我和父亲在同一户口薄,母亲独立户口。C.我和母亲在同一户口薄,母亲独立户口。D.我和父母都是独立户口薄。

这里的子女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下面是我们根据不同情况给您的建议

A.我和父母在同一户口薄。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

父母:拍摄户口薄页

额外上传:无

B.我和父亲在同一户口薄,母亲独立户口。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

父亲:拍摄户口薄页

母亲:拍摄身份证人像面

额外上传:父母婚姻证明等能证明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

C.我和母亲在同一户口薄,母亲独立户口。

申请人:拍摄户口薄页

母亲:拍摄户口薄页

父亲:拍摄身份证人像面

额外上传:父母婚姻证明等能证明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

D.我和父母都是独立户口薄。

申请人:拍摄身份证人像面,如无拍摄户口薄页

母亲:拍摄身份证人像面

父亲:拍摄身份证人像面

额外上传:父母婚姻证明及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本系统的使用说明,感谢您的阅读。我们将根据情况不断优化本系统,让您的查询越来越方便,如果有什么问题和好的建议您可以联系我们。

 

系统使用技术支持电话:1763866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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